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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逃
在也受不了那裡的空氣,
於是,我決定離開……
那個令人是非的地方。
我不喜歡那裡,覺得自己格格不入。怎麼樣也無法將自己與他們融合。
我想人活著,沒有必要一定得長時間拒絕我們不想吸入的空氣吧!
既然我們是一對怨偶,何不讓我們就此分道揚標呢?
說不定幸運的話,還會成就一對佳偶呢?
況且,我們都還年輕。可以早些後悔,趁現在~
[2001]901003am0013~0032
窗內的女孩[回憶錄]
Chang An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