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第一份工作 95/10/4Am0125

 

 

我是一位在小康家庭長大的女孩,下面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。在十五、六歲的年紀就開始出來打工。國中二上時,班上轉來了一位女同學,她是台北人,父母都在從事傳播的工作(記者)。她到我們班時,老師正好將她安排在我的後座。因為這個緣故我們變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。而我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她介紹的。

  在那個年代,大部份居住在北部的小孩從小就被灌輸了一種觀念,就是學習獨立、如何保護自己。相對的,北部和南部的小孩相比較下,北部的小孩看起來就會比較成熟。

  

一天,阿芳在下課後,在教室裡問我。鳳英,今天晚上我要到鳳山市區的

國宅做各報義賣推銷,想不想賺點零用錢?

我問:那要怎麼賣呢?

她說:妳都不用說話,跟著我就好了,陪我去就行了。

當時,只是出於好奇心,加上自己從來也未曾在課業之餘,出去工作的經驗。心想,就如她說的,跟著她就行了。約了,晚上七點在她家等。在一起出門。

放學後,回到家,吃過晚餐,換洗後,著了一套便服,跟媽咪說,要去找同學一下,順便問課業的事。(這是我生平第一次,開始學說慌。)

記得,那一天的天氣有點冷。大概是十一月份。

        到了阿芳家先上樓去找她。約末七點半我們一起騎著她老媽的那部老爺車(機車),到鳳山市802醫院附近的國宅,找了個停車位,停了下來。我們倆便開始挨家挨戶的按門鈴去拜訪。開始了我的報紙義賣推銷。

 

  說真的,還真不好做。因為,我們遇到了許許多多的狀況。但是,對阿芳而言是小意思。

那天,在她家門口出來時,她有預先告知我。等一下,不管發生任何事,她處理就好。我只要在一旁附和就好。真的正如她所說,真的遇到了一些狀況。

印象中,讓我最深刻的是,有一戶人家。我們去按他們的門鈴,是一位小女孩來應門的,大概只有國小,長得很清秀,她來開門讓我們進去,不到一分鐘,裡頭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(是誰啊!)說著,人便走了出來。那人,是她母親。此刻,她見我們不認識,便瞧向她女兒,很生氣的說:妳怎麼可以隨便讓陌生人進來呢?

妳自己看著辦,看要怎麼處理,事情是妳惹出來的、、、、、、

此時,阿芳見狀,先安慰那位小女孩。叫她不要哭,不要傷心,妳沒有錯,不關妳的事。這時,阿芳有點生氣,說話變得比較大聲。但是,還是很有禮貌。便對那婦人說:太太,請妳先聽我說。不要生氣,好不好。不好意思!打擾妳們,我們是某某報社的工讀生。(說著,便拿出她的工作證)

請妳不要對小朋友那麼兇,她又沒有做錯什麼,妳也不要這樣子打人。今天,妳不想訂我們的報紙就算了。我們也不會強迫妳。但是,妳這樣子打小孩,就不對、、、、、、

 

印象中,阿芳和那婦人吵了起來。當時,我勸阿芳該走人。只是,走出門時,阿芳口中仍唸唸有詞,很不甘心。很生氣。只記得她說:『怎麼可以隨便打人、駡人。』

可能天氣冷的因素,那天成交的客戶沒有幾戶。

我問阿芳:我們今天的成績好不好呢?

她很自信滿意的對我說:她做那麼久,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,成交幾戶,算是很好了。

她說:以前她自己出來推銷時成交率都沒有今天的好呢?而且,我們只花了卅分鐘不到的時間,就談成了七個客戶。

現在想想,的確是很好。

可能那時候對我來說,這個數字真得是太少了。可是,對阿芳而言。真的是很好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天氣,愈晚真得是愈冷,十一月份的晚上。二個國中生在外工讀。當然,自己只是好奇。一來女孩子出門,怕危險,有伴可以撞撞瞻。

8:10我們便先回她家,在她家待到9:00

期間,我們仍在討論剛剛的經過。我問了她許多的問題,她大概也快被我煩死了。後來,那個月的某一天,我領到了我生平的第一份薪水七佰塊,那時對我來說很多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阿芳,是一位很講義氣又熱心的女孩子。大家都很喜歡她,和她在一起會很開心很快樂,也是一位很有內涵的人。她空的時候,可以一口氣看完好幾本書。(這個我就不如她)

只可惜,畢業之後,因為自己太懶,不懂得珍惜彼此的友誼。我們從此失聯了,也變得陌生了。留下的只有那段在一起相處的美好回憶。

 

 

(2007)12/06()Am03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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